喜贝多--健康的守护
【进口登记证号】(2017)外兽药证字51号
【适应症】预防犬细小病毒病、犬瘟热、犬副流感、 犬腺病毒
I型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、犬腺病毒II型引起的犬呼吸道病、
犬型钩端螺旋体病和黄疸型钩端螺旋体病。
适应症
预防犬细小病毒病、犬瘟热、犬副流感、犬腺病毒I型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、
犬腺病毒II型引起的犬呼吸道病、犬型钩端螺旋体病和黄疸型钩端螺旋体病。
产品特点
1. 起效快--缩短免疫空窗期
2. 高抗原滴度--保护率高
3. 安全毒株+独特提纯工艺--过敏率低
4. 预防钩端螺旋体病--保护家人安全
主要成分与含量(每头份疫苗含量)
犬细小病毒(CPV)C-780916毒株≥106.0TCID50
犬瘟热病毒(CDV)Lederle毒株≥104.0TCID50
犬腺病毒II(CAVII)Manhattan毒株≥104.0TCID50
犬副流感病毒(CPIV)Penn毒株103/70≥105.0TCID50
黄疸出血型钩端螺旋体数量≥109个
犬型钩端螺旋体数量≥109个
用法与用量
用灭活疫苗部分溶解活疫苗部分,皮下注射,每次1头份/只
免疫程序
1. 基础免疫
首免 6 周龄(或以上)
二免 9 周龄(首免后3周)
三免 12 周龄(二免后3周)
2. 加强免疫
每年一次
不良反应
接种疫苗后,个别犬可能会出现应激反应,可使用抗组胺药治疗。
注意事项
1. 本疫苗仅用于接种健康犬;禁止接种怀孕母犬
2. 疫苗严禁冻结,使用前应先恢复至室温(15-25℃)
3. 疫苗瓶启封后,应在1小时内用完,未用完的疫苗及废弃材料应按规定销毁
4. 接种时,应按常规无菌操作;注射器和针头不能使用化学方法消毒
5. 如果动物处于某些传染性疾病的潜伏期、有肠道寄生虫感染、处于运输或环境应激状态下,或者未按说明书进行接种,均可能引起免疫失败
贮藏与有效期
2-8℃条件下避光保存,不可冷冻,有效期为18个月